广州经济适用房,广州经适房申请条件2021

时间:2022-12-06 11:34:00 编辑:大鹏 来源:长期打折网

本文目录索引 1,广州经适房申请条件2021 2,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 3,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 4,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 5,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 6,广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7,2022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8,经济适用房申请条

本文目录索引

1,广州经适房申请条件2021

一般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家庭中最少要有一个成员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五年时间以上;2、已婚或三十五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的房产建筑面积要小于或等于四十八平方米;4、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要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八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广州经适房申请条件2021

2,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

21年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广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政策2021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二、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购相关信息1、承办机构: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2、办理事项:申购广州经济适用房3、服务对象:广州市城镇户口4、收入情况: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18287元5、居住状况: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6、其它要求:未享受其它购房优惠政策办理条件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取得《准购证明》,且《准购证明》有效期在2013年4月12日(含当天)之后未被取消轮候资格的轮候家庭。办理材料1、《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2、申请人身份证;3、《准购证明》。办理流程(一)登记购房意向(11月11日-11月25日)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经适房销售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在意向登记期间不开放样板房供市民参观。属于销售对象的轮候家庭如有购房意向,可通过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阅览销售文件、房源介绍、VR看房,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或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下称《登记表》)。轮候家庭填写《登记表》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提交意向登记(意向登记时需上传已填写的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准购证明》)。申请人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购证明》、身份证原件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咨询,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工作人员指引下完成意向登记。意向登记成功提交后不可撤销,完成意向登记后可通过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查询结果。购房意向登记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上午9时至11月25日下午5时。(二)公布意向登记名单(11月30日-12月7日) http://www.z8000w.com市住房保障办于11月30日-12月2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参加购房意向登记名单,并向申购家庭发送短信通知。申购家庭对意向登记名单有异议的,可在11月30日-12月2日向市住房保障办书面提出申诉(地址:豪贤路仁生里36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咨询服务室1号窗),市住房保障办在12月4日前完成申诉核查,并于12月7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参加评分排序名单。(三)评分排序(12月8日)市住房保障办举行评分排序仪式,参加意向登记的申购家庭根据轮候分值高低确定选房顺序,分值相同的家庭,通过评分排序系统现场确定先后顺序。市住房保障办在当天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公证处、经适房申购家庭代表等共同见证、监督系统评分排序情况。(四)公布评分排序结果(12月9日)评分排序后,市住房保障办于 12月9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评分排序结果,并向申购家庭发送短信通知。(五)发放《参加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复核通知书》(12月14日- 16日)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于12月14日~16日向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房源供应量的约1.8倍)的申购家庭发放《参加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复核通知书》、《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下称《申报表》)、《送达信息确认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准购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六)购房资格复核、投诉举报、异议申诉、异议复核及举报核查(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3月19日)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的申购家庭须于2020年12月24日前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申报表》及家庭收入、资产等资料参加购房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标准见附件2。申购家庭须申报准购证明所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2019年度)、现时资产情况。申购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材料(补充材料)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申购资格。2020年12月14日起市住房保障办会同相关单位按程序进行资格复核,同时接受投诉举报。对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的申购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同时进行申诉核查及投诉举报核查。市住房保障办汇总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并完成申购家庭住房情况核查后,根据资格复核结果分类向申购家庭出具资格复核结果告知书、资格复核结果通知书,并协调区、街住房保障部门将告知书、通知书送达申购家庭。如申购家庭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资格复核结果告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保障办(地址:豪贤路仁生里36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咨询服务室1号窗)提交《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复核结果异议申诉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异议申诉,市住房保障办在5个工作日内会区住房保障部门完成异议复核。(七)公布资格复核结果及选房顺序(具体时间根据资格复核完成时间确定,预计2021年3月下旬)资格复核、异议复核完成后,市住房保障办根据评分排序结果和资格复核、异议复核情况,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资格复核结果及房屋选房顺序,公布的时间将视资格复核完成时间确定。(八)打印及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通知》(公布选房顺序之日后6日内)公布选房顺序后,销售代理单位向资格复核通过的申购家庭邮寄(EMS)《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通知》(以下称《选房通知》)及《经济适用住房房源明细表》。选房顺序号超出房源数量的申购家庭为选房后备家庭,如选房顺序号在1~705号的申购家庭有弃购,选房后备家庭方可按顺序替补认购房屋。凡取得《选房通知》的申购家庭有房源可选择时放弃选房的,均视为弃购。(九)网上预约看房(具体时间根据资格复核完成时间确定,预计2021年4月上旬)考虑目前疫情防控情况,本批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主要通过VR看房,仅现场开放参观天鹿花园、珠江嘉苑两个房源点的样板房。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的申购家庭经资格复核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届时将另行公布及通知)通过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预约参观样板房(预约参观日期、时间段)。每户家庭只能预约参观每个房源点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3人,没有预约的申购家庭不得进入现场看房。网上预约现场看房环节须视届时疫情管控情况,若受疫情管控影响,将取消现场看房环节。(十)房屋选房获得《选房通知》的申购家庭凭有关材料在规定的选房时间到销售中心(地点待定)选房。选房时申请人需现场提交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选房通知》原件、《准购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选房时按选房顺序叫号,每次选房现场工作人员叫号3次,申购家庭须在5分钟内确定房号,逾时不能确定房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认购权;选房后申购家庭应在当日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以下称《选房确认书》),同时根据选房流程下图办理有关手续。申请人如不能亲自到选房地点办理选房手续的,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可持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选房手续。凡选房当天没有签订《选房确认书》的视作无效选房。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到达现场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序号 房源点 所在区 销售方式 建设方式 房屋基准价格(元/平方米) 超70平方米市场评估价格(元/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元/平方米.月) 套数小计 一房一厅 二房一厅 三房一厅1 天鹿花园 黄埔区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7018.36 \ 1.84 500 500 2 南悦花苑 白云区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5216.89 25994 1.6 14 7 73 龙归花园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4538.38 \ 1.55 8 5 34 泽德花苑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3740.46 25421 1.5 2 25 惠泽雅轩 现售 社会力量建设 4409 \ 1.36 1 1 6 芳和花园 荔湾区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4277.57 \ 1.3 6 5 17 安厦花园 天河区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4256.6 1.45 3 2 18 广氮花园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4445.15 29797 1.45 9 6 39 育龙居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2431 26158 1 1 110 亨元花园 黄埔区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4122.89 1.55 16 8 8 11 苗和苑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4401.46 16591 1.45 2 1 112 瑞东花园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4708.95 23449 1.58 121 114 713 珠江嘉苑 天河区 现售 社会力量建设 5522.96 \ 1.55 15 15 14 穗和家园 白云区 现售 社会力量建设 5817.17(一期) 20810 1.6 7 1 5 15855.22(二期)合 计 705 9 669 27据市场援引广州市白云区、黄埔区相关房管局通知称,自2014年12月8日起,如已有经适房或限价房登记在买家名下,该物业未满五年,在未由市国土房管局申请由该局回购或未安排符合经适房或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情况下,不可再购买新的住宅。另据了解,若买家名下经适房或限价房已满五年,可通过补交土地收益价款的形式,将经适房或限价房转为商品房。不过,该规定在广州天河区变得更为严格,要求买家在补交土地收益价款将房屋性质变为商品房后,需将该物业出售后,方可再在限购政策允许范围内购买新房。就新规的制定,相关业内认为,在广州已明确不再新批准建设经适房的情况下,新的规定将更大程度的发挥经适房或限价房的作用,保障更多夹心层的利益。另据广州市政府早前透露,广州今年将安排逾50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计划安排37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共计3.01万套。其中,广州市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任务11682套,包括公租房6000套,拆迁安置房5000套,华侨农场危房改造682户。该任务由市区共同承担,市本级负责5800套,以商品房配建为主;各区(县级市)负责5882套,建设量首次超过市本级。同时,广州市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任务18982套(户)。包括公租房11141套,经适房2916套,拆迁安置房4243套,华侨农场改造682户。而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25日,广州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3787套,今年前10月广州全市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9330套,新开工和基本建成保障房数量均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

3,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

一、2022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1、2022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10平方米;(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是什么1、提出申请。持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2、街道办初审。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区进行公示,录入、扫描资料进住房保障系统;3、区级审核。区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进行审核。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4、市级审核。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5、资格确认。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申请家庭申购资格,出具资格认定通知单。

4,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

21年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广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政策2021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二、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购相关信息1、承办机构: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2、办理事项:申购广州经济适用房3、服务对象:广州市城镇户口4、收入情况: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18287元5、居住状况: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6、其它要求:未享受其它购房优惠政策办理条件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取得《准购证明》,且《准购证明》有效期在2013年4月12日(含当天)之后未被取消轮候资格的轮候家庭。【拓展资料】办理材料1、《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2、申请人身份证;3、《准购证明》。办理流程(一)登记购房意向(11月11日-11月25日)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经适房销售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在意向登记期间不开放样板房供市民参观。属于销售对象的轮候家庭如有购房意向,可通过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阅览销售文件、房源介绍、VR看房,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或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下称《登记表》)。轮候家庭填写《登记表》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提交意向登记(意向登记时需上传已填写的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准购证明》)。申请人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购证明》、身份证原件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咨询,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工作人员指引下完成意向登记。意向登记成功提交后不可撤销,完成意向登记后可通过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查询结果。购房意向登记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上午9时至11月25日下午5时。(二)公布意向登记名单(11月30日-12月7日) http://www.z8000w.com市住房保障办于11月30日-12月2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参加购房意向登记名单,并向申购家庭发送短信通知。申购家庭对意向登记名单有异议的,可在11月30日-12月2日向市住房保障办书面提出申诉(地址:豪贤路仁生里36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咨询服务室1号窗),市住房保障办在12月4日前完成申诉核查,并于12月7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参加评分排序名单。(三)评分排序(12月8日)市住房保障办举行评分排序仪式,参加意向登记的申购家庭根据轮候分值高低确定选房顺序,分值相同的家庭,通过评分排序系统现场确定先后顺序。市住房保障办在当天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公证处、经适房申购家庭代表等共同见证、监督系统评分排序情况。(四)公布评分排序结果(12月9日)评分排序后,市住房保障办于 12月9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评分排序结果,并向申购家庭发送短信通知。(五)发放《参加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复核通知书》(12月14日- 16日)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于12月14日~16日向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房源供应量的约1.8倍)的申购家庭发放《参加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复核通知书》、《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下称《申报表》)、《送达信息确认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准购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六)购房资格复核、投诉举报、异议申诉、异议复核及举报核查(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3月19日)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的申购家庭须于2020年12月24日前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申报表》及家庭收入、资产等资料参加购房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标准见附件2。申购家庭须申报准购证明所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2019年度)、现时资产情况。申购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材料(补充材料)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申购资格。2020年12月14日起市住房保障办会同相关单位按程序进行资格复核,同时接受投诉举报。对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的申购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同时进行申诉核查及投诉举报核查。市住房保障办汇总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并完成申购家庭住房情况核查后,根据资格复核结果分类向申购家庭出具资格复核结果告知书、资格复核结果通知书,并协调区、街住房保障部门将告知书、通知书送达申购家庭。如申购家庭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资格复核结果告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保障办(地址:豪贤路仁生里36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咨询服务室1号窗)提交《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复核结果异议申诉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异议申诉,市住房保障办在5个工作日内会区住房保障部门完成异议复核。(七)公布资格复核结果及选房顺序(具体时间根据资格复核完成时间确定,预计2021年3月下旬)资格复核、异议复核完成后,市住房保障办根据评分排序结果和资格复核、异议复核情况,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资格复核结果及房屋选房顺序,公布的时间将视资格复核完成时间确定。(八)打印及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通知》(公布选房顺序之日后6日内)公布选房顺序后,销售代理单位向资格复核通过的申购家庭邮寄(EMS)《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通知》(以下称《选房通知》)及《经济适用住房房源明细表》。选房顺序号超出房源数量的申购家庭为选房后备家庭,如选房顺序号在1~705号的申购家庭有弃购,选房后备家庭方可按顺序替补认购房屋。凡取得《选房通知》的申购家庭有房源可选择时放弃选房的,均视为弃购。(九)网上预约看房(具体时间根据资格复核完成时间确定,预计2021年4月上旬)考虑目前疫情防控情况,本批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主要通过VR看房,仅现场开放参观天鹿花园、珠江嘉苑两个房源点的样板房。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的申购家庭经资格复核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届时将另行公布及通知)通过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预约参观样板房(预约参观日期、时间段)。每户家庭只能预约参观每个房源点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3人,没有预约的申购家庭不得进入现场看房。网上预约现场看房环节须视届时疫情管控情况,若受疫情管控影响,将取消现场看房环节。(十)房屋选房获得《选房通知》的申购家庭凭有关材料在规定的选房时间到销售中心(地点待定)选房。选房时申请人需现场提交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选房通知》原件、《准购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选房时按选房顺序叫号,每次选房现场工作人员叫号3次,申购家庭须在5分钟内确定房号,逾时不能确定房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认购权;选房后申购家庭应在当日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以下称《选房确认书》),同时根据选房流程下图办理有关手续。申请人如不能亲自到选房地点办理选房手续的,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可持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选房手续。凡选房当天没有签订《选房确认书》的视作无效选房。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到达现场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序号 房源点 所在区 销售方式 建设方式 房屋基准价格(元/平方米) 超70平方米市场评估价格(元/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元/平方米.月) 套数小计 一房一厅 二房一厅 三房一厅1 天鹿花园 黄埔区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7018.36 \ 1.84 500 500 2 南悦花苑 白云区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5216.89 25994 1.6 14 7 73 龙归花园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4538.38 \ 1.55 8 5 34 泽德花苑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3740.46 25421 1.5 2 25 惠泽雅轩 现售 社会力量建设 4409 \ 1.36 1 1 6 芳和花园 荔湾区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4277.57 \ 1.3 6 5 17 安厦花园 天河区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4256.6 1.45 3 2 18 广氮花园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4445.15 29797 1.45 9 6 39 育龙居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2431 26158 1 1 110 亨元花园 黄埔区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4122.89 1.55 16 8 8 11 苗和苑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4401.46 16591 1.45 2 1 112 瑞东花园 现售 政府自建项目 4708.95 23449 1.58 121 114 713 珠江嘉苑 天河区 现售 社会力量建设 5522.96 \ 1.55 15 15 14 穗和家园 白云区 现售 社会力量建设 5817.17(一期) 20810 1.6 7 1 5 15855.22(二期)合 计 705 9 669 27据市场援引广州市白云区、黄埔区相关房管局通知称,自2014年12月8日起,如已有经适房或限价房登记在买家名下,该物业未满五年,在未由市国土房管局申请由该局回购或未安排符合经适房或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情况下,不可再购买新的住宅。另据了解,若买家名下经适房或限价房已满五年,可通过补交土地收益价款的形式,将经适房或限价房转为商品房。不过,该规定在广州天河区变得更为严格,要求买家在补交土地收益价款将房屋性质变为商品房后,需将该物业出售后,方可再在限购政策允许范围内购买新房。就新规的制定,相关业内认为,在广州已明确不再新批准建设经适房的情况下,新的规定将更大程度的发挥经适房或限价房的作用,保障更多夹心层的利益。另据广州市政府早前透露,广州今年将安排逾50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计划安排37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共计3.01万套。其中,广州市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任务11682套,包括公租房6000套,拆迁安置房5000套,华侨农场危房改造682户。该任务由市区共同承担,市本级负责5800套,以商品房配建为主;各区(县级市)负责5882套,建设量首次超过市本级。同时,广州市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任务18982套(户)。包括公租房11141套,经适房2916套,拆迁安置房4243套,华侨农场改造682户。而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25日,广州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3787套,今年前10月广州全市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9330套,新开工和基本建成保障房数量均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

5,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

法律分析: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城镇户口,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2、没有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其他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3、如果已经有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登记在买房人名下,且物业未满5年。没有由市国土房管局申请由该局回购或未安排符合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情况下,不能再购买新的住房。 法律依据:《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 1、广州经济适用房申领人,及一起申领的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区乡镇户籍,并在广州上班或寓居; 2、广州经济适用房申领者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物净值契合政府发布的规范,而且无自有产权住宅,或现自有产权住宅人均寓居面积低于10平方米; 3、经济适用房申领者之前并未享用过购房优惠方针; 4、经济适用房申领人,及一起申领的家庭成员在申领之日前5年内没有采购或出售过房产。

6,广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 (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在本市城六区长期居住 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的家庭及人员;注:广州公租房申请先去社区登记,符合资格,有房源社区会通知申请,不知道社区在哪请咨询物业。2、家庭收入符合准入条件,点击查看收入及租金标准图表: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4、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7,2022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22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22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出现之后,很多人对于这种房子的申请条件都很关心的,经济适用房不仅价格低廉,环境还非常不错,看看2022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22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 一、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以上条件所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都需要大家根据当地政府公布内容来查看自身是否符合条件。这些标准政府部门会由根据居民收入情况、人口结构、商品房价格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来确定。具有时效性,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在申请过程中,大家需要根据地方出台的相关政策来查看自己是否符合具体条件。 二、经济适用房的一般流程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根据申请人的家庭情况,现住房面积、需要落户时间、困难程度等综合评分,申购批准顺序通过评分高低来决定。 当然,这只是一般流程走向,具体需要如何走流程,则要求个人查看当地有关部门出示的具体文件。 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相比之下,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而这也是导致了商品房价格较高的原因之一。而在价格上面,经济适用房价格有政府规定,没有议价空间,但是通常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控制,政府一般不会做出干预。 2022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 一、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经济适用房基本上针对的人群是社会低收入人群,不过由于各省市的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也有所区别: 北京: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并且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 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上海: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二、 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 1、 购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房屋成交价1.5%的契税、5元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2、 购买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可按不高于原购房价格来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淡须满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 所购置的二手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我们可以看出,经济适用房总体来说是针对社会上的中低收入人群的,但是各省市针对中低收入之间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家还需要具体参考本市的政策。另外,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人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达到一定年龄以后才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2022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3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需要满足《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所需材料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获得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8,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年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年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年,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会考虑租用经济适用房,我国为了保障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特制定了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并已经付诸实施,以下分享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年。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年1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要确认卖房者已经取得了房产证。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的凭证,拥有房产证才能依照规定对房屋进行处理,房产证也是唯一的合法的凭证。 (二)申请人申请的经济适用房要符合相关的转让条件。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已经购得经济适用房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满一年,就可以上市交易了。 (三)申请人申请的房屋不能被设定为抵押物,也不能被司法机关查封。按照我们的法律规定,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房产在一定的时间内是不可以进行过户交易的,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屋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抵押人在处理房屋的时候应该按照抵押人的规定,否则不可以随意处理处理房屋。 (四)申请人在申请房屋的时候应该确定房屋的承租方已经放弃房屋了。按照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出租方出售房屋的时候应该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拥有优先的购买权利。购房者应该弄清楚房屋的使用状况,必须得到承租方的首肯才可以购买房屋。 (五)申请人应该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应该包括配偶和子女,申请成员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夫妻关系或者子女关系。申请家庭的成员都应该具有本市的户口,在本市工作生活,并且至少有一个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家庭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特别小。 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手续 申购手续这样办理: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三、哪些情况下,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三)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四)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年2 其实严格来说,经济适用房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申请,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关于户口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人必须是属于当地城镇户口,且还需要在该市居住长达五年以上,不然是没法申请的。 2、关于住房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人,首先得是本身没有房产,或者是人均住宿面积没有达到相关的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的。 3、关于收入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人,经济收入必须要达到城市的最低收入标准。 经济适用房有哪些优缺点: 优点:经济适用房的房价和生活成本都要低于一般的商品房,毕竟经济适用房是为了提升一些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缺点:对比而言,经济适用房周边的.交通都不如商品房好,位置也比较篇,质量也不如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年3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是根据各地的要求而有所不同的 一般的申请条件有如下: 1.户籍:户籍一般是要求所取得该地的是非农户籍为三年或者五年以上; 2.收入: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3.住房: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为12到16平方米以下的; 4.年龄: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的; 5.面积:享受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积必须在15或者48平米以下。 申请的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能申批下来 一般申请之后大概6个月会有一次公告公示,上官方网站,就可以查询了,或者到辖区街道委员会询问即可,如果去房管局查房产证是否真实,一般当天查询当天知道查询结果,查询方法如下: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3、经济适用房申请结果查询非常简单,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通过查阅房产登记资料等方式对申请者的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查。

9,广州户口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法律分析:广州户口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购表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第九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 (二)申请: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购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受理申请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 (四)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局按本办法规定复核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依照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区民政局应同时将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民政局将经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和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同时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六)轮候: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七)配售通知:市房改办住建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八)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可挑选住房3次。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申请人拒绝选房的,或经3次选择不能选定住房的,或已签订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的,或取得房号后放弃购房的,视同放弃本次购买资格;放弃购买资格的,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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