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索引 1,企业要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重大危险源管理需哪些管理制度 5,工程重大危险源及环境因素编制管理制度怎么编 6,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7,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采取哪
本文目录索引
- 1,企业要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 2,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 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 4,重大危险源管理需哪些管理制度
- 5,工程重大危险源及环境因素编制管理制度怎么编
- 6,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 7,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采取哪些管理措施
- 8,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1,企业要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我公司的重大危险源为:生产场所、储罐区。
3、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3.1
职责
3.1.1
安全科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
3.1.2车间为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主体单位,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3.1.3
设备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监督管理。
3.1.4
生产技术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3.2
管理程序
3.2.1
安全科监管程序
(1)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级重大危险源档案;
(2)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每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两次检查;
(4)对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进行视频监控;
(5)定期向上级部门统计上报重大危险源各类报表;
(6)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2.2车间管理程序
(1)每周至少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
(2)建立健全车间级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
(3)巡检规定:
1
相关岗位人员定时巡检,频次为1次/小时,在巡检人员应随身携带防护用具。
2
重大危险源巡检实行挂牌巡检。
3
在巡检过程检查液氯计量槽、储槽进出口阀门密封、连接法兰是否泄漏,压力计是否正常,并记录数值,安全阀是否正常,液位计液位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4
各条管线在巡检时检查其是否有泄漏现象。
5
备用计量槽储槽按运行中设备巡检。
6
在巡检时如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调整解决、处理,并作记录,如无法处理时,应及时上报。
⑦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⑧
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安全知识培训。
3.2.3
设备科监管程序
(1)每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设备设施检查;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主要设备设施、仪表进行定期检验检测。
3.2.4
生产技术科监管程序
(1)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各项生产技术指标的审核。
3.3
隐患整改管理
3.3.1
安全隐患须以“隐患整改通知书”形式通报整改。
3.3.2
氯车间要对相关部门通报的事故隐患进行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况反馈到相关部门。
3.3.3
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要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在具备条件时必须整改完毕。
4、附则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科、设备科、安全科负责解释。
2,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第三条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下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一)罐区(贮罐);�
(二)库区(库);�
(三)生产场所;�
(四)压力管道;�
(五)锅炉;�
(六)压力容器;�
(七)煤矿(井下开采);�
(八)金属非金属地下开采;�
(九)尾矿库。�
第六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六)重大危险源报表。�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3年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组织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国家对评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八条 安全评估工作可以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具有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安全评估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当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建议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条
第十一条 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填写《重大危险源报表》,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第十四条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重大危险源的具体等级认定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危险辩识与评价;�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五)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六)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七)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八)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九)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两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并于演练10日前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企业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 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应针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包括化学品的选择,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转、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 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工作人员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报告。如属新建的有重大危害性的设施,则应在其初步设计审查之前提交安全报告。 安全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以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扩展资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版)第十九条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大危险源
4,重大危险源管理需哪些管理制度
第一章、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制度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设施管理制度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应急器材管理制度
第六章、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
第七章、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管理制度
第八章、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文本(另附文件)
5,工程重大危险源及环境因素编制管理制度怎么编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 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县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 证项目得分不足 40 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 0 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 虽未超过 5m(含 5m) ,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 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 8m,或跨度超过 18m,施工总荷载大于 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 15KN/m 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6、起重吊装工程; 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 24m 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吊篮脚手架; 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一)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 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 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三)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四)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施工单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五)施工单位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六)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 并公示控制的项目, 部位, 环节及内容等, 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 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七) 施工单位项目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八)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部位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九)建设单位要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 保证专款专用。 (十)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6,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1、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整改与现场管理;2、制定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责任到人,并组织实施;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应急处置预演;4、随时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动态变化;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的完好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7,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采取哪些管理措施
法律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采取的管理措施是: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8,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
范围:
职责部门:
程序 :
1 、生产部职责
1.1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1.2生产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2、车间
2.1车间主管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部分);
2.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制度》执行实施。
2.3建立健全液氧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根据MSDS要求配置应急器材。
2.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2.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3、公司、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4、车间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4.1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车间的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5、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6、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票,在区域内严禁无票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得作业。
7、车间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8、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9、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的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10、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奖励100—500元,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