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歌手们对于原创歌曲都是有版权的,但没想到自己播放自己的歌曲居然也算侵权,这种事还真是头一次见,而且居然还发生在了周杰伦头上。近日周杰伦所投资的KTV被告侵权300余首歌曲,而这300多首歌还有许多是周杰伦自己的,这么稀奇古怪的事情自然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
近日周杰伦所投资的一家TVB被告侵权,判决结果显示需要赔偿对方9100元费用。很多网友对于这样的结果有些不太理解,难道自己的公司播放自己的歌曲也算侵权吗?维权还能这么维的?而10月31日,杰威尔公司终于回应了。
原来周杰伦虽然在2011年投资了一家KTV,但因为和大股东的经营理念不同,所以便想要退出,却没想到对方并不同意,无奈之下,周杰伦在2017年时就已经与对方并无商业合作,他用实际行动表明了退出的决心。而对于这次侵权事件,周杰伦也表示了支持!
这样看来,这家KTV虽然是周杰伦投资的,但是已经和周杰伦没有了关系,自然不能播放他的歌曲。只是侵权了这么多首歌曲,却只需要赔偿9100元的费用,不得不感慨,这侵权成本也太低了,难怪很多人都不尊重音乐版权呢。
记得前段时间,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在没经过任何授权之下,就使用了歌手郭顶以及徐海俏的作品,郭顶要求节目组给予回应并道歉,但是节目组却并没有理会,而徐海俏表示,自己不需要道歉,节目组只需要把自己的歌删除就行了,却没想到节目组不仅没有删,反而还将这一视频宣传置顶了。
《好声音》节目组为什么敢这么嚣张,还不是因为维权成本太高,而赔偿却很少,所以很多歌手最后也只能吃哑巴亏了,想要彻底杜绝这种侵权行为,还是应该提高赔偿金额啊!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留言交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