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RoHS是什么?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
1、RoHS是什么?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其更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 ( 温馨提示 : PBDE正确的中文名称是指多溴二苯醚,多溴联苯醚是错误的说法 ) 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
2、RoHS 2.0法规发布增加了些什么条件?
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对2011/65/EU(RoHS 2.0)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 2.0附录II中,即对电子电气设备中共10种管控物质进行限制。起初,RoHS 2.0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生效(“生效”是指RoHS2.0指令对各欧盟成员国从2011年7月21日开始生效)
对于电子电气设备,至迟符合ROHS 2.0的时间是:2019年7月22日。欧盟RoHS 2.0的限制清单中,规定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外的其他电子电气产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强制满足4项邻苯二甲酸酯物质的要求。
RoHS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含有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等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
RoHS 2.0实际是RoHS指令的修正版,俗称RoHS2.0
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将原先WEEE指令的附录I和IA新增为RoHS的两个附录;
2. 自2014年1月1日到2017年1月1日,逐步将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纳入RoHS的管制范围;
3. 制造商需在产品上市销售之前制订EC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且在电子电气产品上市之后,必须保留相关技术文件和EC符合性声明至少十年 ;
4. 如果附录III中列举的物质(如HBCDD、DEHP、BBP和DBP等)因使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无法承受的危害,则将依据REACH法规第69至72条的规定进行评估,进一步将此物质列入附录IV的限用物质。
金属产品只需要做rohs4项(pb,cd,hg,crvi=铅,镉,汞,六价铬),非金属产品做rohs6项(pb,cd,hg,crvi,pbb,pbde=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rohs2.0是指在rohs6项+新增4项(hbcdd、dehp,dbp,ddp),{针对rohs指令的修订,在原来rohs6项(pb,cd,hg,crvi,pbb,pbde=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的基础上,拟增加了4种物质,分别是,即为rohs6项+新增4项,称为rohs2.0}rohs2.0=rohs6项+4项(hbcdd+dep+bbp+dehp)
CE标志要求
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志要求。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
制造商需在产品上市销售之前制订EC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且在电子电气产品上市之后,必须保留相关技术文件和EC符合性声明至少十年 ;如果附录III中列举的物质(如HBCDD、DEHP、BBP和DBP等)因使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无法承受的危害,则将依据REACH法规第69至72条的规定进行评估,进一步将此物质列入附录IV的限用物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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