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索引 1,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怎么查 2,西安市住房公积金金额怎么查询 3,西安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 4,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怎么查 1,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怎么查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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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怎么查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2,西安市住房公积金金额怎么查询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 个人住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 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3,西安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
或者带上个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密码)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西安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代表西安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起草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的核销。 (八)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九)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 (十一)负责对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十二)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4,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怎么查
或者带上个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密码)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西安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代表西安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起草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的核销。 (八)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九)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 (十一)负责对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十二)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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