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索引 1,海珠区社保劳动局地址 2,沈阳劳动仲裁 3,沈阳申请劳动仲裁地址 4,劳动仲裁的地点哪里 5,劳动仲裁部门的地址在什么地方 6,沈阳劳动仲裁咨询电话是多少 1,海珠区社保劳动局地址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首先说最开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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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珠区社保劳动局地址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首先说最开始社会保障只是劳动局的一个部门,以最低的县为标准说,劳动局是正局单位,而社会保障是股级单位,后来升格为副局。在现在很多的城市它们已经是一个部门,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但在一些地方依然是并列的两个独立单位,叫劳动局,社保局。所以是否同一个地方,每个地区有区别。第二她们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两个方面,着眼点不同罢了,互相补充的关系希望有所帮助
2,沈阳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沈阳劳动仲裁电话是12333。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沈阳申请劳动仲裁地址
法律分析:沈阳人社局劳动监察投诉电话:(024)22853723。 一般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申请劳动仲裁,须亲自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4,劳动仲裁的地点哪里
劳动仲裁申请的地点,一般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的,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5,劳动仲裁部门的地址在什么地方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摘要】
劳动仲裁地点在哪呀?【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劳动仲裁申请的地点,一般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的,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回答】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回答】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回答】
一般劳动仲裁的裁决地都是劳动合同履行所在地的仲裁机构,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普通的劳动争议就具有管辖权。劳资双方之间因为离职、工资发放,还有一些其他的劳动关系而引发的争议,基本上都适用于劳动仲裁法,申请仲裁之前可以先像劳动局投诉。【回答】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回答】
希望我的咨询可以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如果还有后续问题我们欢迎您的继续咨询。再次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6,沈阳劳动仲裁咨询电话是多少
沈阳劳动仲裁在线咨询可拨打电话1233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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