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眼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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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羊羊
5月8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浙江省食药监)连续发布2篇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公告,及1篇浙江省化妆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公告:
对杭州提香化妆品有限公司、杭州韵澜日化有限公司共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各自存在的违规事项做出通报。
另对包括屈臣氏、爱茉莉太平洋在内的共11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规事项进行通报。
其中杭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义乌南门街分店被检出主要问题为:韩后清透水凝防晒露SPF30 PA++款产品总公司管理系统中无化妆品检验报告(系统中检验报告批次与门店实物不一致);另一家位于杭州余杭北大街的屈臣氏分店则被检出销售凭证和购货台账中缺少产品批号、保质期等信息。
另爱茉莉太平洋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北大街分店被检出销售凭证和购货台账中缺少产品批号等信息。
目前被通报的13家化妆品企业/单位已全部移交至各地级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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