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三篇拍案警示小稿件看似互不相干,其共同蕴含的主题是:救赎。
捕杀的50只青蛙的李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在检察院的监督下,购买价值5000元的树苗种植于县生态检察公益林,用于替代性生态修复。
陈某对栖霞档案馆出证的离婚档案内容进行篡改,并伪造出证印章,提供给钟山公证处办理银行贷款。公证人员对陈某提供的材料有些怀疑,前来档案馆进行核实,被查档工作人员识破。
打工小伙龚某酒后兴起跑到河边溜旱冰,因不胜酒力,迷迷糊糊倒地睡着了。被群众发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将其安全送回宿舍。
捕杀青蛙50 被罚种树51
通讯员 李文浩 许学进
4月27日,在滨海县检察院的监督下,捕杀青蛙的李某通过生态补偿的方式履行了公益诉讼诉前和解义务,将51株女贞树整齐地栽种于该县沿海生态检察公益林内。
去年7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捕杀青蛙被民警现场抓获。经鉴定,被其捕杀的50只青蛙均系国家“三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其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告知李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权利义务后,其深刻认识自己的行为给生态造成了破坏,主动提出愿意进行生态修复赔偿。根据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规定,50只青蛙的整体价值为5000元,包括青蛙的自身市场价值和造成的环境损害。
综合考虑该案的犯罪情节、赔偿数额、诉讼效率和社会效果等因素,滨海县检察院就民事责任部分与李某达成了公益诉讼诉前和解,由李某购买价值5000元的树苗种植于县生态检察公益林,用于替代性生态修复,并将其民事赔偿事实作为刑事认罪认罚情节予以考虑。
今年3月,滨海县检察院与该县农旅集团签订《关于设立滨海县沿海生态检察公益林的合作意见》,明确在滨海县农旅集团古黄河万亩林场划定生态检察公益林地,作为该县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检察机关可引导负有损害赔偿责任的当事人以经济赔偿或植树造林、增殖放流、义务劳动等替代性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一份档案避百万损失
通讯员 陆梅
“感谢你们的支持,帮助我们避免了上百万的经济损失。”近日,南京钟山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马先生来栖霞档案馆核实一份出证离婚协议时,对查档大厅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连声致谢。
不久前,陈某来栖霞档案馆查自己离婚协议,准备以此进行贷款公证。档案馆工作员询问相关情况,核实本人证件,查到并出证他所要的材料。后来,陈某对出证的离婚档案内容进行篡改(把协议书上的房产归属权全部改换自己名下),并伪造出证印章,提供给钟山公证处办理银行贷款。公证处马先生对陈某提供的材料有些怀疑,前来档案馆进行核实,得到了档案馆的热情接待,材料被查档工作人员当场识破,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酒后溜旱冰不省人事
通讯员 王露
5月10日晚,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安分局明珠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男子躺在河附近景观带,不省人事。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联系上其家人后,得知该男子是来泰州打工的,但也不知其现住址。
民警结合其穿的溜冰鞋推断该男子应该就住在附近小区。根据社区民警提供的线索,民警得知小伙子是外地来泰州光纤工地打工的龚某,随即将其送到宿舍。待龚某酒醒后,经询问得知,其喝酒后一时兴起穿上溜冰鞋,跑到河边溜旱冰,因不胜酒力,迷迷糊糊倒地睡着了。民警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