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杀三人嫌疑犯抓捕现场,他最终会受到什么惩罚?,出警后还杀三人!嫌犯为何依然没有抓住?...
江西杀三人嫌疑犯抓捕现场,他最终会受到什么惩罚?
江西杀人嫌犯曾春亮最后的结局是死刑是毫无悬念的。很有可能是死刑立即执行的那种。 曾春亮所犯案可以说是性质相当的恶劣曾春亮第一潜入被害人家中,目的是为了盗取钱财,在这个过程当中不小心睡着了,被被害人发现,随即与被害人的儿子发生了激烈的打斗。之后曾春亮威胁恐吓被害人及其家属,如果报警,就会杀害其全家。曾春亮走后,被害人及其家属在十多天内数次报警。曾春亮也曾被叫到警察局协助调查。后经过共同朋友的调和,要求曾春亮上门道歉。结果被害人没有等到曾春亮的道歉,等到了却是无情的杀戮,造成被害人家中2人已死亡,一名孩子重伤。 案发后五天,曾春亮逃窜至十公里外的老家厚坊子村,在村委会大院二楼再次作案,杀害了乐安县驻村帮扶干部桂高平。原因只是因为其在村委会偷偷留宿时,被桂高平撞见,曾春亮害怕自己被暴露,于是将其残忍杀害。 8月13日下午,针对嫌犯曾春亮畏罪潜逃一事,江西抚州市乐安县公安局龚坊派出所辅警杜海华在S313省道盘查过往车辆时,一辆卡车刹车不及时,撞其身亡。 在这个案件中一共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其中4人为曾春亮亲手所害。社会性质可谓是相当的恶劣。足以判处其死刑。 曾春亮本身也是罪恶累累曾春亮出生于1976年,今年44岁,正值壮年,对于大部分这个年龄的人而言是为家人打拼,为事业奋斗的时候。而曾春亮无妻无儿,更谈不上有事业。因为家境的问题,没有接受过教育,自己也无法吃苦耐劳,因此选择以偷盗为生。曾经因为偷盗两度入狱,累积坐牢15年。可以说他这一生最好的时光都是在牢狱之中度过的。而这一次犯罪距离其刑满释放不过只有短短的三个月而已。造成的人员伤亡是非常惨重,社会影响也是非常恶劣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曾春亮在出狱后3个月就犯罪,而且所犯罪为故意杀人罪,也符合累犯从重处罚的要求。 因此无论是从案件的性质、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社会影响和曾春亮本身的人生经历,判处其死刑也是毫无疑义的。而最大快人心的处置方式肯定是死刑立即执行。
出警后还杀三人!嫌犯为何依然没有抓住?
犯罪嫌疑人曾有前科,具有超强的侦查意识,很难抓住。但是在不久之前,通过有关部门的努力,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绝不姑息。 一、犯罪嫌疑人曾有前科,具有超强的侦查意识,很难抓住 曾因2次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0年和8年的有期徒刑,像这样的惯犯,侦查意识非常强,很难抓住。 二、但是在不久之前,通过有关部门的努力,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这件事情发生在江西某个村落,但是受害者在自己家里面,正在打扫卫生,看到一个陌生人在自己楼房的三楼上,受害者直接上三楼,问犯罪嫌疑人你是谁?为什么在我们的家?结果这名男子什么话都没有说,直接拿着自己手中的螺丝刀,抵住了受害者的喉咙,但是受害者非常的害怕,所以大声叫了出来。 然后他的家人听见了声音,所以立马跑上了三楼,和犯罪嫌疑人开始搏斗起来,之后犯罪嫌疑人打伤受害者之后,慌忙的逃窜了,并且立马报了警,而且只认出了这名犯罪嫌疑人,这名犯罪嫌疑人,前不久才刑满释放,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此事件非常的严峻,所以第一时间发出了拘捕令。 直到过了很多天之后,这名犯罪嫌疑人,又一次潜入受害者家里面,直接拿着事先准备好的锤子,直接砸向了受害者,并且多刺用刀捅向受害者,导致受害者当场死亡,之后这名犯罪嫌疑人,又来到二楼,用锤子砸死了熟睡中的受害者的老伴。连一旁的小孩都没有放过,直到现在,小男孩都没有脱离生命危险。但是近段时间,通过有关部门的努力,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 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绝不姑息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犯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者,将会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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