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航空托运问题,中山搅拌车与电动车相撞,19岁女孩当场身亡!,我在下班路上骑电动车搅拌车急转弯我刹车摔跤了是不是工伤...
关于国际航空托运问题
乘坐国际航班:通常情况,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要超过7公斤,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乘坐美加航线的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手提行李。(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请旅客留意机票上的提示,或向航空公司咨询。)
乘坐国际航线:经济舱旅客的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20公斤,经济舱持学生护照的旅客,可以免费托运的行李限额为30公斤;公务舱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30公斤;头等舱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40公斤。但当目的地为美洲时,其托运行李可以为两件,每件不超过23公斤,单件行李三边长度和不超过158厘米。当超过时,旅客需要支付逾重行李费。(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请旅客留意机票上的提示,或向航空公司咨询)
★请您到达机场后,参看首都机场航站楼旅客服务指南,到具体的值机柜台办理行李托运。
★不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物品有:重要文件和资料、证券、货币、汇票、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古玩字画、易碎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样品、旅行证件、贵重物品等。(具体请向航空公司问询)
★ 请您在托运行李前注意清除行李箱/袋上的废旧行李条及有条码的标签,以确保您的行李正确运至目的地
1、哪些物品是禁止随身携带也禁止托运的?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警械、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气、酒精、油漆、烟花爆竹)、腐蚀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及其他危险品。
2、水果刀可以带上飞机吗?
不可以。刀具不可随身携带,必须托运。
3、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是指什么物品?
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包括:
饮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
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化妆品;
喷雾及压缩容器,例如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
膏状物品,例如牙膏;
隐形眼镜药水;
凝胶,例如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
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
4、乘坐国内航班,是否也要把液态物品装在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然后放在可重复密封透明塑料袋内?
不用,目前我国只针对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旅客(含国际中转国际航班旅客)执行“ICAO指导原则”。
5、乘坐国内航班有什么要求么?
乘坐国内航班,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且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超出部分必须交运。 酒类物品必须托运。
6、乘坐国际航班,是否可以带水/饮品/附有液体的食物,通过首都机场的安全检查?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此类物品必须盛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并放在一个容量不超过一升、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要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在控制区内,有免费提供的旅客饮用水,也可在商店购买水或其它饮品。航空公司在飞机上也会提供饮用水。
7、应怎样准备以加快安全检查的流程?
前往机场时,请预留时间接受安全检查。不在飞机上使用的物品尽可能放在托运行李内托运。接受安全检查前,请将盛放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的一升透明塑料袋准备妥当,并与其它手提行李分开,以便进行安全检查。
8、这些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在形状及大小方面是否有任何具体的规定?在哪里可以找到合乎规格的透明塑料袋?
民航总局建议使用的塑料袋,规格为20厘米X 20厘米,容量为一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
通常可在超级市场及家庭用品店找到。如果旅客没有带这种塑料袋前往机场,机场会向国际出港旅客提供,每位旅客只可取得一个。
9、在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所盛容器的数量是否有限制?
容器数量没有限制,但每个容器的容量不可多于100毫升,并可完全放在一个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而且不显得拥挤。一般来说,一个一升的塑料袋可以放置五个容量100毫升的容器。
10、什么药物可获得豁免?
液体、凝胶及喷雾类药物(包括中药)如附有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均可获得豁免,药物数量以旅客在飞机上所需为准。容器和塑料袋无要求。药物应另行交给安检人员,以便接受X光检查。安检人员会要求旅客出示医生证明书或医生处方。
11、携带的液体药物是在药房购买的成药,并没有医生处方。这些药物是否可以通过安全检查?
如液体药物盛于容量不多于100毫升的容器内,并放在一个不超过一升、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可通过安全检查。
12、旅客如果是糖尿病患者,药物限制又如何?
旅客如患有糖尿病,可以携带足够的胰岛素制剂及带针头的皮下注射器在飞机上使用,但须出示医疗证明。
糖尿病旅客如须携带个人的规定食物(例如无糖果汁)在飞机上食用,若容器的容量多于100毫升须出示医疗证明方可携带。豁免的药物及食物应与其它手提行李分开,以便接受检查。
13、可以携带多少婴儿食用的奶/果汁/食品通过安全检查?
旅客可携带在飞机上所需数量的婴儿食用的奶/果汁/食品。如果容器容量多于100毫升,则应另行交给安检人员,以便接受检查。且应与同行的婴儿一起接受安全检查。
为避免安全检查期间有任何不便,旅客携带的婴儿奶/果汁/食品如非必须在飞机上食用,则应放在托运行李内。
14、液体是否必须以原装容器盛载?
不是。只要容器的容量不超过100 毫升,就可用于盛载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
液体容器的容量如超过100毫升,就不可放在手提行李内,而须放在托运行李内托运。
15、是否需要使用透明的容器?
不需要。
16、佩戴即用即弃的隐形眼镜。可否将多对这类眼镜放在手提行李内,以备不时之需?
旅客可将数对隐形眼镜放在手提行李内,但由于隐形眼镜通常盛放于一定容量的液体内,所以必须全部放入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
17、可否携带隐形眼镜药水?
隐形眼镜药水必须载于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然后放在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容量过大的容器须托运。
18、可否携带唇膏及香体剂登机?
可以。旅客可以携带任何固体化妆品登机,因此一般唇膏及香体膏也可以。旅客也可携带香体喷雾、香体乳霜、走珠式香体剂及唇彩,但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这些容器必须存放在一个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容量过大的容器须托运。
19、牙膏及剃须泡沫是否属于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
是。这些物品的容器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并放在一个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容量过大的容器须托运。
20、如果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的物品及容器不能通过安全检查,将会如何处置?
如不符合安全检查要求,这些物品及容器只能弃置。
因此,旅客应将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放在托运行李内,以便顺利通过安全检查。
21、国际出港旅客在过安检后购买的液体物品,是否可以带上离港航班?
可以。旅客经过安检后,可以在机场控制区内的商店购买液态免税品带上离港航班。对于需要在国外、境外转机的旅客,应保证在旅行中,塑料袋明显完好无损,不得自行拆封,并保留登机牌和液态物品购买凭证,已备转机地有关人员查验。旅客可提前向航空公司查询携带有关液体的规定。
22、旅客如在上一站的机场或在飞机上购买了液态物品,在首都机场进行国际航线的转机时(国内航线的转机需参照国内航线的相关要求),是否可以携带这些物品通过安全检查?
只要这些物品包装符合要求,且能够出示机场(机上)免税店的购物凭证,可予放行。
中山搅拌车与电动车相撞,19岁女孩当场身亡!
3月22日下午,广西男子张某驾驶搅拌车行至港口镇沙港中路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名同为广西籍的女子一死一伤,死者才19岁。在接受调查询问时,张某称当时没见到电动车。 事发当天下午15时35分许,港口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办案民警到达现场时,看到一名穿白色上衣的年轻女子倒在搅拌车右后轮旁边,附近一条长达数米的血痕,经查看证实已经死亡,一辆黑色电动车倒在血迹的起点处,驾车女子受伤。 经查,肇事的搅拌车司机是报警男子张某,广西桂平人,现年33岁,在黄圃镇某混凝土公司做专职司机;受伤的电动车驾驶人周某为广西平南人,现年20岁,死者梁某为广西容县人,现年19岁。 在接受调查询问的过程中,张某一再表示事发期间根本看不到电动车。民警随后调取了搅拌车的行车记录仪。 从视频中看到,当天下午15时32分前后,搅拌车在一条泥石路行驶,32分28秒许,穿黑色上衣的女子驾驶电动车载一名穿白色上衣的女子从搅拌车的右侧小路驶出,跟在搅拌车的右后方行驶。32分50秒之后,两车并排行驶,但距离相对较远,中间还隔着雪糕筒和警示带。 33分4秒的时候,电动车从视频中消失,33分20秒,电动车再次出现在视频中,然后就看到两车撞上了,电动车倒地,穿白色上衣的女子倒在路面,驾车女子则迅速从地上爬了起来,追赶搅拌车。根据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判断,事发当时,电动车应该是行驶在搅拌车的盲区。目前,张某已被控制,事故正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交警提醒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汽车驾驶员坐在驾驶座上驾驶的时候,观察不到的地方叫汽车盲区。通常而言,车身越大越长,盲区范围也就越大。因此,无论是步行还是开车,尽量远离大型车辆,以免发生意外。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我在下班路上骑电动车搅拌车急转弯我刹车摔跤了是不是工伤
不算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缺一不可。职工上班途中急转弯应当事先注意减速,刹车摔伤,因为应当由自己承担主要责任,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人社部办公厅
《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
人社厅函[2011]339号
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
二、该条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其中,“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三、“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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