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珲

时间:2024-05-23 08:32:00 编辑:大鹏 来源:长期打折网

湖南通报5起生态环境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湖南通报5起市场监管系统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湖南通报5起生态环境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湖南通报5起生态环境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提示:

湖南通报5起生态环境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省纪委监委将分系统通报一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5起各地查处的生态环境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01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武陵源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李景强等人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财物问题。2019年,某设计公司获得武陵源区索溪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编制业务,咨询服务费共计92.9万元。2019年年底,李景强与时任武陵源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愚砺,党组成员唐超志商议以协调关系的名义找该公司项目负责人孙某某索要一笔钱。随后,李景强向孙某某提出该要求,并安排唐超志具体负责对接,唐超志索得8万元,李景强分得4万元,秦愚砺、唐超志各分得2万元。此外,李景强还单独收受孙某某价值1万元的加油卡。李景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李景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22年1月,秦愚砺、唐超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02

  原邵阳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唐建章等人在污染治理项目审批中失职失责导致国家资金被骗取的问题。2015年,原邵阳市环保局双清分局工作人员王雄兵伙同社会人员杨某某等人伪造申报材料,骗取国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资金50万元。原邵阳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唐建章、副科长刘云、副科长唐志斌在明知上述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且资料造假的情况下,违规同意申报并出具验收意见,导致项目资金被骗取。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唐建章等3人违规接受王雄兵提供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共计消费5万余元),并收受王雄兵所送礼金2.02万元(其中唐建章收受1.2万元,刘云收受0.56万元,唐志斌收受0.26万元)。2022年1月,王雄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22年3月,唐建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云、唐志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原主任洪军违规组织、参与评审并违规收费问题。2019年至2021年,洪军利用职权影响,违反有关规定,擅自组织湘阴分局相关工作人员以专家身份对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其本人以观察员或见证人的身份参加评审,并以交通费或辛苦费的名义违规收受被评审单位费用共计79300元。此外,洪军还接受第三方公司邀请,以验收工作组成员身份参加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违规收受验收费1000元。2022年5月,洪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整工作岗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04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副股长刘勇军在办理环评手续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9年7月,宁远县某沙场老板唐某某向刘勇军咨询沙场环评手续办理事宜,刘勇军称要先做环评资料并借机向其推荐3家环评公司。为求得刘勇军办理环评手续的帮助,唐某某选择了刘勇军推荐的长沙某公司做环评资料(费用10.5万元),并先后送给刘勇军高档香烟2条、白酒2瓶及冷冻海鲜等物品。后因环评手续未能办理成功,刘勇军担心唐某某举报,将收受的烟酒予以退还。此外,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刘勇军在经手办理某科技公司环评手续工作中敷衍塞责,违反环评审批程序,导致本应在14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审批事项拖延半年之久,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0月,刘勇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5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执法一队副队长侯付成等人在环保执法检查中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7月,侯付成带队,同桂阳分局工作人员罗光华、侯晓东3人到辖区内某砖厂等3家企业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工作时,先后收受3家企业高档香烟8包,并接受砖厂老板陈某某宴请且违规饮酒。2021年8月,侯付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罗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侯晓东受到诫勉处理。

  通报指出,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着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等重要职责,环评手续办理、环保执法检查等职能与市场主体的经营发展息息相关。上述5起发生在生态环境系统的典型案例,违纪情形多样,有的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索拿卡要、谋取私利,有的在项目申报审批中失职失责,有的在政务服务中不作为乱作为,还有的在执法检查中违规接受吃请并收受礼品,反映出我省生态环境系统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规矩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优、政商交往不清等侵害市场主体利益的问题,与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差距较大。

  通报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好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的职责,深刻对照检查,开展行业整治,严肃纠治在政务服务中敷衍塞责,在行政审批中索拿卡要、违规指定中介服务,在执法检查中搞选择性执法、趋利执法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系统政风行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做实“室组地”联动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深化整治行业不正之风,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同时,聚焦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案件查办、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供稿: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湖南通报5起市场监管系统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提示:

湖南通报5起市场监管系统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为深化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持之以恒督促抓好行业整治,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今年以来各地查处的5起市场监管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1.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违规向市场主体收取费用问题。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违反有关规定,通过由该局相关股室向市场主体提出收费要求,对方签订自愿承担或赞助相关费用的协议(协议均为相关股室事先准备好的)等方式,以培训费、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宣传费等名义违规变相收取347个市场主体费用合计173.4万元。2022年8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刚和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瑞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赔至相关市场主体。2.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执法中队队长吴智斌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财物等问题。2018年5月,吴智斌主动要求其辖区内企业负责人陈某到桃源县某娱乐会所办理一张会员卡。后陈某按照吴智斌要求办理了会员卡并在卡内充值20000元,吴智斌多次使用该会员卡消费。2018年9月,吴智斌应陈某请托,在陈某公司涉嫌组织传销等违法活动的案件查办中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陈某现金70000元。2022年6月,吴智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3.宜章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队队长刘瑶岗等人在执法检查中违规收受财物并接受宴请等问题。2019年初至2021年10月期间,刘瑶岗和宜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邓世昌、陈壁江等3人在对辖区内爆竹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检查工作中,违规收受被检查对象高档香烟等财物共计6300元,并先后多次接受被检查对象提供的宴请和娱乐活动。2022年7月,刘瑶岗和邓世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壁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4.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至2020年期间,该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肖海斌、刘非、唐红胜、张小勇,中队长唐士沐、肖严冰等6人,在执法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共计46008元,其中,肖海斌收受25700元,刘非收受5818元,唐红胜收受1000元,张小勇收受11990元,唐士沐收受300元,肖严冰收受1200元。2022年3月,肖海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刘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整工作岗位;唐红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小勇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调整工作岗位;唐士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肖严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芷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杨碧玉在政务服务中索拿卡要问题。2021年12月,杨碧玉在经手办理个体工商户黄某所开生鲜超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过程中,故意刁难,借机向黄某索要财物,其中现金3000元,槟榔、香烟、饮料等物品价值400余元。此外,2017年至2021年期间,杨碧玉还多次向其管理服务的商户索要香烟、槟榔、饮料等物品予以出售获利。鉴于杨碧玉于2008年和2015年因收受、索要群众财物先后两次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2022年6月,杨碧玉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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